目前,老人有劳动能力,而且之前向我们借钱,但是一直没有还,老人答应以后会慢慢还,我想以后他们赚钱还我们,我们还要给其赡养费,不如这笔钱就当做以后的赡养费,不必还了,是否可以?另外,赡养费从老人的什么年龄开始给,按照什么标准给,计算出我们所给的赡养费能够维持多少年,之后,欠我们的那笔钱如果不够了,我们再给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我们可以签署一定的协议不?证明我们给过赡养费了。
老人有2个儿子,我们是老大,我们和老人签署表明他们收到我们赡养费的协议时,是不是可以不用和老二有任何沟通?更不必让老二签字?
追答赡养老人既要各尽所能,又要弟兄之间相互协商沟通,个人认为,还是让老二知道最好,你们为老人付出了,也避免今后发生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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