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给老人赡养费,是否可以要求其签署一定的合约?

目前,老人有劳动能力,而且之前向我们借钱,但是一直没有还,老人答应以后会慢慢还,我想以后他们赚钱还我们,我们还要给其赡养费,不如这笔钱就当做以后的赡养费,不必还了,是否可以?另外,赡养费从老人的什么年龄开始给,按照什么标准给,计算出我们所给的赡养费能够维持多少年,之后,欠我们的那笔钱如果不够了,我们再给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我们可以签署一定的协议不?证明我们给过赡养费了。

1、提前给老人赡养费,不可以要求其签署一定的合约。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3、根据上述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法律只规定经过老人同意的,赡养人之间可以签订赡养老人的协议,但并没有规定赡养人可以与被赡养的老人签订协议,因此,提前给老人赡养费的,不能要求老人签署一定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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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8
    我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以上法律规定,父母在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时,子女应该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这也是法定义务。因此,你所说的协议如果老人没有异议,就可以签,但只能说明是赡养费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你说从什么时候就可以给了,法律规定老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赡养,不排除子女在任何时候对老人的经济资助。至于赡养费是多少,这要根据到时候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作为子女的收入来确定,你们的收入多,给老人的多,老人当然宽裕些。而且,在给付赡养费的同时,也要在精神上、日常生活中多关心老人才不失孝道。
  追问

老人有2个儿子,我们是老大,我们和老人签署表明他们收到我们赡养费的协议时,是不是可以不用和老二有任何沟通?更不必让老二签字?

追答

  赡养老人既要各尽所能,又要弟兄之间相互协商沟通,个人认为,还是让老二知道最好,你们为老人付出了,也避免今后发生纠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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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2-28
我觉得不需要,父母是生我们养我们的人,赡养她们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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