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房产证有奶奶和我爸爸名字,情况比较复杂,急求解决方案谢谢

1.我家5口(我爸我妈,我,爷爷奶奶)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有我爸和我奶奶的名字。户口簿户主是我奶奶(因为我家是知青,回到城市的时候需要用我奶奶作为户主)。
2.此房是2003年我家一个亲戚出钱买下来的,房产证名字如上所述。此亲戚是我家站在一方的。
3.我奶奶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关系不好,财产纠纷在所难免,知青回城和原来留在城市的一方,大家都知道一般是什么情况。
4.奶奶的大儿子,现在住的房子,是原来奶奶家的老房子与大儿子单位分配的房子合并在一起的。也就是祖宅合并进去的。现在奶奶和我家一起住了,那么原来的那套合并房子就归大儿子所有了,但是当初付了4万元补偿。
按照现在知道的,奶奶如过世后,奶奶的一半房屋产权是要按照继承分配给三个子女。
我家现在的想法是,请律师和我爸我奶奶一起去公证处立份公证,请问具体怎么操作。
还有就是实在不行,如何将房产作为赠与转到我名字上,但是具体又如何操作。
还有个方案就是将来起纠纷甚至打官司时,请当初出钱的亲戚作证是我们这方出钱的,和大儿子无关,请问这么打官司能赢吗?
立一份我奶奶因为房款确实她没出以致他自动放弃产权权利的证明公证是否可以?

1继承在公证处办理,先要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例如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户口簿 相关人的人事档案证明 去世人的死亡证明 财产凭证等。这些材料的主要用途是确定全部合法继承人,然后全部合法继承人到公证处表态对于遗产分割的结果。如果家庭没有争议,那就不用请律师了,当然家庭有争议,那公证处是不能受理继承公证的,只能去法院诉讼了。
2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不是明智的做法,因为你不是奶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奶奶的部分不能直接过户给你,除非有遗赠的表示,而且法律对于遗赠的规定比较严格,而且该部分还要上税,不如由你父亲继承划算。而对于父亲的部分给你,可以办理赠与公证或者办理买卖,都要缴纳税费的。
3如果进行诉讼,那谁出钱与房产权利的主张没有必然联系,即使其他继承人没有出钱,但不会丧失继承权,只要在继承的范围内按当时出纳款项的比例补偿出款人就可以了。所以这样打官司胜面不大。
如果非要到诉讼,就你提供的结果,如果你家确实没有房屋的话,可能会调解或判决房屋给你家,但你家要给其他继承人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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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9
如果现在只有你奶奶在世,爷爷已经没有了的状况下。很简单啊,
就带你奶奶去公证处,再找1-2个无利益关系的证明人。让你奶奶立公证遗嘱说房子给你,或者给你父亲就可以了。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因为房子是你奶奶的,怎么处置是她的自由,只要有公证遗嘱,以后就算打官司也没问题的。
第2个回答  2011-03-19
首先
产权是你奶奶跟你爸爸的,那么你奶奶跟你爸爸还在世,都可以去公证处办理遗嘱指定给谁!
不是说你奶奶没出钱就自动放弃,而且你奶奶有产权,是她同意放弃才可以!
在公证处立遗嘱有效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19
1:叫上有关财产继承人 去公证处把情况说明就好 公证处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给你们分配的特别清楚 当然前提是你们要先商量好怎么平摊500块钱的公证费 你们只有三个人
2:想一个人吃独食的方法 全家人一起去找一个中介 指定一个关系和你最好的人签合同 钱就是全部都是你的 就算到时候打官司都没有办法 合同只认签字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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