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公司有权不归还,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可以要回。
公司不能扣押员工的证件,扣押证件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9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促进就业,我国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亦有相关的规定。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物品,会影响劳动者就业,使失业率增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物品,否则应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行政罚款等责任。
复印件不属于劳动者证件,是公司在劳动者允许下,自己复印的,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归还。公司为了存档备案的需要,需保存员工的复印件。而前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只属于劳动者个人,而且劳动者为了就业和避免其他损失的需要,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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