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规定试用期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规定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没明晰试用期和转正后?

他这样的规定是否对我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我一周后离开会不会产生纠纷风险,这种情况下有一家离家更近和薪资稍高的企业有一个岗位机会,但对方因为急要人要求一个星期内入职,我感觉如果我向领导提出离职,到时公司如果不放人,我自己强行走,怕到时有纠纷,影响到对方企业的入职,和他们接纳的态度,到时两边都不接纳了,这样的情况我选择跳槽是否明智,目前我的心理状态是不敢向领导提出离职,也不敢询问同事是否一周内能离职掉,如果我选择留在现公司,就必须有短时间内增收的路径,我必须努力做出成绩。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企业。本身企业的规定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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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5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而且你试用期内没什么工作内容需要交接,很容易辞职的,不用想太多,找个借口辞职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20-04-15
你这种情况建议别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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