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撞了人,其实事故也不全是我的责任,但毕竟她是个老人,我等到她子女来和我妈来就带她到医院检查了一下,当时她女儿去的时候态度就很不好,当时她说手疼和脚疼,手肿了,去拍片检查了没有事,也给她拿了点药,第二天我妈让我哥哥去看看她给她100块钱,钱不多,是因为毕竟不全是我的责任,但她说我们不差这些钱还说出了我妈的工作单位,说以后有事再打电话就行,又过了一天她儿子给我妈打电话说尾骨疼要我妈再去和她检查,请问他这种要求合理吗?当时那个老人和我撞了后接着坐在了路沿石上,去医院坐的时候也不疼,现在又说尾骨疼非明就是找事,我妈直接和她儿子说我不管了,有什么事你报警吧,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希望知道我朋友帮我解决一下疑问,谢谢了!要是他们到我妈单位闹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