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上海12.18日受的工伤;1.7日出院,医院开具了3个月的病假,现在下个月初假期差不多到了,厂里要我爸爸去上班。请问:
第一、工伤认定书没有下来,也没有继续开到假条,我爸爸应该去上班吗?
第二、在1.17日已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什么两个月了还没有下发材料呢?这种情况下上班会影响以后的伤残级别鉴定吗?
第三、在我爸爸休假期间,每个月厂里发给我爸的时受伤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4590(包括加班);但不加班的平均工资是一天105元加10元餐补,现在如果继续上班,工资会按照什么标准呢?
希望得到帮助!非常感谢!
我爸爸是右手被机器切断中间三根手指,接了两个。肯定构成伤残的;
在1.17日已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厂里说21号提交的,今天已经20号了也满60天了呀,可是单位说没下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