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免税进口原材料,加工出口时,会出现四个名词: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递减额。3.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免抵退税额。
假设免税进口的料件组价为400万,出口销售额为600万,那么“1”=600*(17%-15%),“2”=400*(17%-15%),“3”=400*15%,“4”=600*15%-400*15%
我的理解是,1 是要从进项税中扣掉,不得抵扣的进项,但是后面的三个在免税进口业务中如何理解?请结合上面的数字给我讲解一下,谢谢。
哎,可能是我的表述不够清楚,如何算,我已经知道了,不明白的是(如前述)1是从进项税额中抵扣,2 是从1 中抵扣,这在实际业务中怎么通俗解释才便于理解。有点圈圈套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