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事故的情况出了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后就可以拿回驾驶证行驶证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