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婚内男方欠下赌债(取证困难)想把房产过户他人,请问如何界定善意第3方

已经提过关于债权的问题了,再次想再征询一下各位高手的意见:
事件描述:婚内男方长期流连赌场参与高利贷放贷借贷的事情中,已经欠下数张借条(可能是40万,女方不清楚),为了保护女方利益,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并将财产归于女方。
1.协议当时女方并不知道男方已经欠下赌债,并且在离婚协议上标明没有债务
2.以前的房产本来是全额付清,最初但是男方私自拿去私人借贷抵押,女方知道后考虑到感情和小孩然后协助把债务转移到银行贷款。男方曾签下字据表示钱是用于还赌债且与妻子无关(在女方手里,没有公证)。
3.房子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
4.目前还没有人起诉或者申请冻结房产,女方还可以处理

问题:
目前不清楚男方到底欠下多少债务(不说实话),怕以后有人凭借条(其实是高利贷赌债一类的)起诉要求法院判定过户无效然后把房产拍卖抵押。
注:借条上的时间是在婚内,有些是真的有些可能是假的,离婚后补写的借条但是时间提前,离婚到现在只有6个月,担心到时候时间鉴定不出

目前,已离婚,房产已过户给女方
请问如果再把房产过户给其他人,哪些人可以算是善意第三方呢?在还没有卖掉房产的情况下(知道卖掉是最好的,但是这个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完成,要看运气)
他们共有一女儿,目前在国外求学,有一男朋友,两人已到法定年龄;然后亲戚若干
1,过户给女儿?
2,女儿的男朋友? 可以先过户给男方,双方可以做公证一类的,然后他们结婚都行
3,女方的弟弟,或者弟媳?

ps,有没有什么公司是专门解决这一类问题的?帮助转移财产的!!(无奈啊,男方烂赌了而且到现在都还不知到悔改,还想叫女方抵押房产)

在此,真诚的谢谢各位了,我积分不高算是心意,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标题有问题,不好意思:

由于婚内男方欠下赌债(取证困难),离婚后房子已过户给女方,但是想把房产过户给第三方以保全女方的利益,请问如何界定善意第3方

另外一共有两套房产,离婚协议上的只写出一套房产归女方,另外一套没有处理。但是目前男方和女方做了一个公证表示所有房产由女方处理(主要是为了第一套房产过户,但是没有想到男方把第二套房产也写进去了,所以两套房产现在都在女方名下)

应该没事协议离婚要现在过户给第三方的话有纠纷就是隐瞒事实真相将会追究现房屋产权人的责任追问

不好意思,不是很明白您的回答。

不过我自己的表述也有问题,我的意思是
女方想保住自己的财产,但是担心有人以婚内债务为名起诉要求把已过户给自己的房产 “ 判过户无效然后拿去拍卖” ,所以看能不能过户给某个人当作善意第三方,这样永远就没有办法追究了。现在求某个人是谁比较合适

追答

要起诉的话只能是当事人不可能是他们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当时协议离婚并没有说有债务啊若事后说的话法庭采信的可能性就小了你要找善意第三方也吧好办若真要起诉的话房产没有了就要以经济来补偿

追问

大人真好,回答的好快 ,非常非常感谢

其实本身债务就是非法的,是在赌场上的赌债或者高利贷,当然他们是有借条的而且借条上也肯定不会写是赌债。不过唯一庆幸的是,钱全部是现金交易的并且女方根本就没有见过钱更别说用于生活共同开销了

您的意思是那些高利贷或者个人(其实也是想贪图利息长期在赌场混的人)不可能起诉女方要求撤销过户?
您觉得转移给善意第三方,谁最合适呢?(房子一下子也卖不出去)

追答

过户给父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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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以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进行判决;但对夫妻债务是否存在,或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没法确定的,或可能被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对于这种情况由于缺少债权人的介入,法院应该告知另行处理,而不应在判决中进行确认。

简单的婚内协议书
一、男方承认有赌博习惯,至签订本协议之日已有约四年时间,女方及男方家人帮男方已还债务大约人民币贰拾万元,男方在此确认外面欠债(包括赌债)共计人民币 元。 二、男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承诺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家庭事业为重,所欠第一项债务由男方负责清偿,如果男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再参与赌博,离婚时男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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