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据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开立的日期什么意思
一楼真幽默,议付没有问题。光是《UCP600》就有明确指出,银行一般不接受早于开证日的单据,有的信用证甚至还在47A特别指出,不仅不接受早于开证日的单据,早于提单日的单据也不接受。要是觉得不可信,去信用证上找找,或者直接打电话问交单行也行。
单据的出单日期为何可以早于信用证开立日期?
因为可能有连环交易与在途交易的存在。就是上家转售在途货物给下家,下家又转给下下家,那么可能下家与下下家是在它与上家的交易货物已经装船运出的情况下再签的合同,然后才开出的信用证,那么开证日期就是晚于提单日期的。
开信用证时“单据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是可以接受的”银行要求提供说明这 ...
信用证中有“单据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条款,说明货物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已经装运。因此,就这样给银行写个说明就是了,也可以换句话说:就是信用证开晚了——无需多做解释。
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可以吗
所以,尽量不要将发票日期写成早于开证日期——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早于信用证开证之前的单据。
发票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吗
按照最新的权威文件UCP600的规定,开证行可以接受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的单据。但是在还没有见到信用证的条款时,你所出具的单据不可能与信用证的条款相符。所以在正常情况之下,单据的出具日期应该迟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
发票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吗
UCP600第14条规定,单据的日期可以早于开证日期,但不得晚于其交单日期。因此,发票日期可以早于开证日期。实际上,信用证项下的发票可以没有日期。
海运提单日期早于信用证开立早期 可以顺利结汇吗
UCP600规定所有单据的日期都可以早于信用证的开立日期,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所以你可以顺利结汇。
商业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银行为什么不能放单
除非信用证有明确的条款表示接受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的单据,否则银行将不接受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的单据。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要把商业发票的日期做成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呢?一般商业发票的日期都应该晚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才是正确的操作。
商业发票和形式发票日期一样,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是不符合点吗
商业发票是受益人自己缮制的,那么,只要把发票的日期改成信用证开证日期之后就是了,为什么非要坚持提交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的发票呢?当然,商业发票的日期早于开证日期并直接构成不符点——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不接受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的单据。
信用证日期
一般是收到信用证后就按信用证的要求备货,准备单据,只要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日期内装船就没问题了。信用证上没有要求单据日期不得早于开证日期的话,那么单据日期早于开证日期也没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单据日期晚于开证日期,晚多少天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