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普及的速度明显加快,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已开始从量变走向质变。比如,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已经并将继续催生新的产业形态,网站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网络民意将越来越深刻地影响政府决策与
社会制度的完善。
信息社会的发展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同时也为实现
服务型政府目标创造了条件。从理论上看,信息社会中的服务型政府,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应具有科学决策、公开透明、高效治理、互动参与等特征。
对于我国而言,在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迈进的历史时期,发展
电子政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而通过对电子政务的评测,其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才开始起步,虽然在信息公开、在线办理、公众参与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整体水平与实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总体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公共服务提供方、即政府来看,尽管政府信息技术应用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总体上政府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还不高,许多服务事项尚不能实现网络化办理,同时政府公务人员的信息化能力也参差不齐,影响了政府网上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其次,从公共服务接收方、即公众来看,全国公众总体信息素质较低,尽管我国网民人数已从1999年的890万上升到2010年6月的4.2亿,但占我国总人口比例只有1/3左右,仍有大部分人不会使用电脑,或不会上网,也就无法通过网络享受政府服务。
第三,从政府服务传递的基础设施上看,我国农村地区的网络、计算机和手机普及率都要远低于城市,信息化实现政府普遍服务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个人是信息社会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在构成我国信息社会指数(ISI)的诸多指数中,数字化生活指数从2000年的0.0319迅速增长到2010年的0.3910,10年中增长了10倍,远远超过了知识型经济指数和网络化社会指数的增长幅度(这两个指数同期增长分别为27.7%和10%)。由此可见,信息社会的发展对于个人生活已经、并将继续产生深刻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个人拥有的现代信息产品显著增加。目前,我国的电视、电话、计算机、互联网等普及率不断提高,并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以手机为例,2009年我国手机普及率为56.3%,是2000年的5倍。
其次,现代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中的创新应用正在塑造着全新的生活、工作与学习方式。据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我国约有2.3亿人经常使用搜索引擎查询各类信息,约2.4亿人经常利用即时通信工具进行沟通交流,约4600万人利用互联网学习和接受教育,约3500万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证券交易,约1500万人通过互联网求职,约1400万人通过互联网安排旅行……
而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通信、计算机、
消费电子和数字内容的不断融合,一种新的数字家庭形态正在构建当中。当前,欧盟、美国、日本等
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加快普及基于各种终端的家庭设备安全监控系统,还把数字家庭建设作为解决老龄社会问题的一种途径。
总而言之,信息社会发展正在令一切变得更为便利和快捷,也令个人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更加广阔的空间来施展才能。由此,可以这样说,个人是信息社会发展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