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15年前在农村信用社贷款1万元至今未还,无抵押,无担保人,现在信贷人员前来催缴,因朋友无能力偿还咋

十几年间未收到书面的催缴单之类的东东,另外本次信贷人员前来催款以威胁的口气说如再不偿还,将组织收款队伍硬性强收,如本次给5000元,则本次风波将会躲过,缓一缓,请各位大侠给分析分析,小妹再次感谢万分。

出来混的,还是要还的。叫你朋友还是想办法还了吧,不然以后还是会找他麻烦,因为借据等贷款资料还在他们手上,虽已过诉讼期限,但借款是事实,催收是银行人员职责,他们会无了期追下去,直到把款追回为止。不要因为钱而使人失去信用和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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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5
已过诉讼时效,可以不还,如果此次还了5000,就说明你再次确认债务,不但要还本,利息也得算。
第2个回答  2011-03-25
出来混早晚要还得,呵呵欠债还钱,但是似乎有个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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