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交任何保险,我要辞工,公司不给结工

如题所述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9367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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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8
参考以上的建议,同时记得收集证据,比如有主管或领导签字的考勤记录,胸卡,相关文件等,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用工时间等
劳动局才有胜算帮你结清工资,补偿工作期间的各项保险,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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