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份证购买了住房一套,汽车一辆。并办理的银行抵押贷款,后加入外国籍,有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已经上交。但仍在中国生活工作,也在继续还贷款。 现贷款未还清,产权证也没下来。请问 1。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银行原贷款利率,如果银行了解到这一情况是否会撤销该贷款?银行对外籍人贷款有合规定。 2。将来办理产权证时会出现什么问题吗? 3。是否需要及时通知银行和房产证代办机构?否则是否产生法律责任?另外,本人是企业股东,企业性质会否因此产生变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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