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或新闻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准予参加2009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校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要求学生掌握电视节目的策划、创意和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电视节目制作的过程,具备使用电脑二、三维动画,非线性编辑等数字化影视节目制作的能力。能在电视台、各种制作公司、网络多媒体等单位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影视精品读解、摄影基础、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电视音乐音响、影视剪辑技巧、影视导演基础、非线性编辑,二、三维动画制作,影视特技合成、视音频电学基础、影视美术、现场节目制作与传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