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我在这个建筑工地当保安,做了差不多4个月,一直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且每天工作12小时,节假日没有休息、每周一天都没休息、当然也没补休。现在公司要求我们签订一份假合同应付劳动局,公司说,如果不签就不能签工资单。

1、如果升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相关证据。这个假合同能当做证据吗?

2、如果我写一份辞职报告,让公司领导在报告上签字批准我辞职,这份辞职报告可以作为一份我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吗?辞职了还能告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吗?

3、如果公司说这4个月中。3个或4个月为试用期,那我该怎么办?

4、如果赔偿。节假日、加班的工资能赔吗?需要什么证据证明吗?

★顺便说下相关劳动法条例证明,谢谢。。拜托了、大家!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相关法律规定:
  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9条、20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加班工资的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最高人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2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第2个回答  2021-01-0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第3个回答  2013-03-14
如果单位超过1个月没有与你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第4个回答  2011-07-22
首先,要清楚你的诉求是什么?是要双倍工资、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双倍工资问题不大,只要证明你是该工地的员工,确认劳动关系;加班费的举证很难,一般很难胜诉~~,补缴社会保险也应该没问题,但你自己必须缴纳你自己应缴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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