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了公司没续签,一个月后说让我交接工作走人。

我的劳动合同是6月底到期的,公司到现在也没给续签而今天又通知我说要交接工作。因之前5月份的时候有提出辞职,但后来没有批。而今天又通知我说我的辞职批了。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可不可以找公司赔偿呢?

第1个回答  2011-07-22
你的合同到期,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追问

但现在公司的说法是我的辞职给批准了。当初是五月十五交的辞职,打算六月底走的。但后来有领导要我留下,我就留下了。那之前那个辞职信应该是做废了吧?如果索赔要怎么跟公司提呢?我又不怎么会谈判

追答

你可以直接给公司说了,辞职被批,也就是解除合同了。

第2个回答  2011-07-22
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追问

利用不好。求解

第3个回答  2011-07-22
你可以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视你的工作年限长短而定。追问

我在这两年了。一年是2个月的补偿,那两年就是4个月。感觉我们公司是一毛不拔的。都不知道要怎么和公司谈。到时公司说是我自己辞职的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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