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工厂被打成骨折,当时报警,后经工友送到医院,医疗费自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有4个月了,在恢复中,警方还没有任何方案,我一年还要取钢板,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符合条件的话,法院会裁定先予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被他人打成轻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现在我的医疗费是1万多了,早就出院在家,如果要赔大概我能要求多少,谢谢
追答关键你不是一次性能够治疗好的,还要取钢板啊,取时还得花钱啊,这个东西不是一次性能够谈好的,你先要高点,然后在慢慢往下放,你没去问问医生你这个病能不能有后遗症以后?有后遗症那就肯定得使劲要了,他要是不给就判刑,如果到了私了那一步了那主动权基本就在你手里了。。
先要8万看看吧,你问问医生后期治疗一共还要花多少钱,这样还能有个数,具体你的治疗费用这块我不是很明白,但你要先往高要,实在不行在给他省省。。。。
谢谢你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也问过医生了说不回有后遗症的,治疗费用现在是自费,打架的不能走医保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