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要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1]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从201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都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编辑本段六、有关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2)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编辑本段七、2010年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动态
成都
  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山东
  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自今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甘肃
  目前,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
福建
  从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海
  据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5261万多元。今年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
包头
  近日,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
资阳
  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04
(一)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2个回答  2011-07-28
你和你监护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贫困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要哪些资料
一、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1、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1)大学新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大学新生所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3)在网上填写好,并且打印出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2、法律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开发银行收到...

申请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所需材料是什么?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1、【2021年9月3日前政策】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卡)。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贫困证明吗
法律分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的资料有: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2.首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时,还应出示高校录取通知书。3.在校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时,需出示学生证以及有效...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助学贷款,先登录官方网站,选择生源地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好之后下载打印。2、一般情况下,有的地方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提供能够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再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当地教育局。需要携带本人及共同贷款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教育局会当下审核,审核通过的...

生源地贷款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未成年人,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一、身份证明 借款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这是贷款机构识别个人身份和确保年龄达到贷款要求的重要依据。二、学籍证明 包括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录取通知书、学费缴纳凭证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借款人是正规院校的在读学生,是申请助学贷款的基本前提。三、...

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1.新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新生所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3.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另外,很多省份会接受高三毕业生在高中期间的助学贷款预申请。因此,大一新生可以在离开中学校园之前,通过所在高中预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二、预申请助学...

生源地贷款要哪些材料
一、生源地贷款要哪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 法律分析:首次进行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2、家庭证明。作为一款助学贷款要想申请的在校大学生必须要提供可以证明家庭贫困的资料,其中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的等费用。3、本人身份证。如果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借款人还需要提供一个共同借款人。所以除了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证。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网上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经济困难资格认定。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