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一套房子,买方银行贷款审批不下来。我急于用钱不想在等待银行审批。现在已经过了合同规定的过户时间。买方算不算违约了?定金是否可以不退?我可不可以在把房子在卖给另外的人?(买家坚持要等银行审批。我是不是就不能卖给其他人?) 合同中有一条。诺因出现政府政策调整或按揭银行有关部门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双方同意按各自协商并另作合约确定/无息退还已付房款/以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 这条怎么解读?定金算不算已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