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请大家帮帮忙。谢谢啦。

我爷爷有2处房产,并且有3儿一女。我老爸是老大,但是已经去世。前2年我爷爷过世,我二叔和三叔没有知会我和我妈妈就悄悄卖掉了一处房产,所得钱财也由他们兄弟2人处理了。现在我想知道的是他们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还有剩下的一处房产,我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的话,那又占多少的继承部分。(我二叔和三叔都有一女,我小姑有一儿子)。谢谢大家啦。
还有一点条件我不知道重不重要。那就是我爷爷只有我一个孙子,所以在我很小而且失去父亲的情况下。很明确的就说过第二处的房产是给我的。(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小时候那些街坊邻居还经常开我的玩笑,说我这么小就有了这么大的一处房产。)现在我想问的是,那算数吗?还有感谢大家的热心帮助,谢谢。

是违法,虽然你父亲去世,但是你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你父亲本来应得的遗产,所有你爷爷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要分成四分,你代位继承一份,你姑姑也有份的,三儿一女在世的,其子女不存在代位继承,没有继承权,所以只有你代位继承你父亲那一份,你现在可以起诉要回遗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13
1、你叔叔的做法是不对的,你父亲先死亡,你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你父亲应该继承的财产(2套房子的1/4);
2、你现在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如果买房子的人是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房子要不回来了,但是你可以要求叔叔给你补偿;
3、你现在可以找叔叔协商要继承另外房产或要他们分钱给你,如果不可以就起诉他们
个人意见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1-07-13
首先这两处房产在你奶奶去的时候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分割,具体如下,2处房产视为100%价值。其中一处50%归你爷爷所有,你另一处50%分成五分(爷爷。3儿一女,这是你父亲应该没有死亡)每人10%。第二次是爷爷死亡后他的10%和另一处房产(50%)再次进行分割也就是说房子总价是的60%进行分割,你的叔叔和姑姑还有你四人(代位继承你父亲的那份)平均分这60%,(每人15%)也就是说现在每个人应该得到房产总价值的25%,但是这里你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他继承你奶奶的那份应在被你妈妈、你、爷爷三个人平均分。这样你所继承的份额就小于25%但是这里有你母亲的份额。具体就不细算了。你要是起诉到法院就是按照这个来计算的。追问

还有一点条件我不知道重不重要。那就是我爷爷只有我一个孙子,所以在我很小而且失去父亲的情况下。很明确的就说过第二处的房产是给我的。(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小时候那些街坊邻居还经常开我的玩笑,说我这么小就有了这么大的一处房产。)现在我想问的是,那算数吗?还有感谢大家的热心帮助,谢谢。

第3个回答  2011-07-13
你可以代位继承你父亲应该继承的份额。
第4个回答  2011-07-13
你好,从你介绍的基本情况来分析:
1、可供分割的遗产主要为你爷爷的两处房产,合法继承人应包括你二叔、你三叔、你小姑还有你本人,在这里你依法享有继承权,属于法律上的代位继承。
2、如果你爷爷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等文件的话,两处房产均应有你们四人平均分配。
3、你二叔与三叔擅自处理房产所得的价款,你与你小姑有权向他们追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参考资料:http://www.fcfl.cn/category.php?name=fangchanjicheng

第5个回答  2011-07-13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你有继承权,代位继承。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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