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家打工时,由于雇主的疏忽造成打工者意外受伤,要住院而且一年不能干活。我想问能跟雇主索要什么?

希望懂这方面的详细的给我解答一下。对我很重要。谢谢啦

绍飞0106,您好!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已经构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这是不需要看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到哪里工作,最好都是签好规范的劳动合同)。建议您保留好你所说的因雇主疏忽这个原因的证据材料,以及自己住院不能干活工作的单据和医学鉴定材料,是可以向雇主索赔的,主要包括:住院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果构成伤残(需做医疗鉴定)追究工伤残疾补偿。
注意收集和保留好一切你在那里工伤过的材料,例如工伤证、出入证、打卡记录、工资条等等,以及一些关系可以的同事可作为人证。
建议您还是先找雇主协商一下看能否解决,尽量不要将事情搞利太复杂了,如果真的遇到困难麻烦,你可以到这个工厂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反映,寻求劳动保障部门介入协助解决,的确未能解决,就只好诉诸法律行径去解决了。
好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祝您早日解决处理好这桩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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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1
看有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如是劳动关系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按工伤享受待遇

如果是劳务关系,可向法院诉讼,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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