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代收费用:暖气技术服务费:80元/平方,请问这个暖气技术服务费收的合理吗?

在我们县城买了套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面一页有个附件:合同补充协议(一)企业代收费用:暖气技术服务费:80元/平方(出卖方赠送40元/平方,买受人实交40元/平方)。这样的话我109平方米的房子就要缴纳4000多块钱。而且我问别的小区的都没这项收费,请问这个暖气技术服务费开发商收的合理吗?

我是热力公司的,我们开发商发的费用就是新入网面积70元每平米,二次网按实际发生数量收费,起初两年的供暖设施由开发商(物业)来负责维修,这些费用都会平摊到新房成本中去,他们不会单独收取,你说的这笔钱,我想可能是开发商用来维修的一笔费用,个人认为是不合理的。两年过后的维修由热力公司来负责,但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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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2
你们那还便宜,,郑州120一平方
第2个回答  2011-07-12
这个是合理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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