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湖南的,我现在在深圳,怎么去啊

我老公是初婚无孩无领养我属于再婚当初是协议离婚,我和前夫生育有一女今11岁,按计划生育法我和老公完全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我前夫是广东茂名的,当初是在茂名办的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一式三份,当时当地的民政部门留有一份存档,如果我要去盖章的话也就是说我要老家把材料寄到深圳来给我然后我在深圳去茂名民政部门去盖章,有可能还要联系到我前夫,因为他的手上持有一份离婚协议,我担心我去到茂名哪里,冉杰又会要我找到我前夫才给我盖章,这是我不想的,我不想再联系他,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年了。请帮帮我。

应当不用再去找他了,因为你手和民政部门都的存档的.因为,比如你前夫要有意不出面或者说有意把你们的协议不拿出来,你不是就不可能办事了吗?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放心去办.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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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5
先生了再说,反正不违反规定,有人查了在办!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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