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交了一份农村的养老保险,但是我在公司也交了一份养老保险,请问有冲突吗?家里的养老保险是一年一交,只交100元,但是公司的是一月一交,我公司的以后要转回家了,和家里的有冲突吗?到退休以后我要怎么我要怎么领这两份保险啊。能不能领,
不可以同时参保,但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新农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之后也只能享受一份。以最后参加的为领取标准。所以,二者只能取其一,建议只交一个就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同时交,不在同一个区域也不行,因为现在的社保都是全国联网的,城镇保险与新农保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注:
抵达退休年龄时,若契合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领取待遇的条件,可以申请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
若参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缺乏15年的,可以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入城乡居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保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
扩展资料:
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不同,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也有差别:
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补贴四部分。
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计发;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为基数,按照1/120计发;
过渡性养老金:以职工退休前经保值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其1997年底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1%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职工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
补贴:补贴标准为125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费
不可以同时参保,但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新农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之后也只能享受一份。以最后参加的为领取标准。
所以,二者只能取其一,建议只交一个就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同时交,不在同一个区域也不行,因为现在的社保都是全国联网的,城镇保险与新农保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注:
权威答复:抵达退休年龄时,若契合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领取待遇的条件,可以申请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
若参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缺乏15年的,可以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入城乡居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保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
扩展资料
相关事例:
【网民留言】
两企业为我买养老保险能不能合并为我的总保险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有着20年工龄在国企工作的中年人,由于企业效益不好,根本无法达到省政府规定的工资年增长率的要求,到现在我的工资也只有一千多元要生活,孩子要上学,一千多元无法满足生活的需要。
我办理了停薪留职,原公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职于外县的一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是退休后只能拿一份养老保险,而实际缴纳的确实两份,我想咨询一下:
这两份保险是单位和我个人实际缴纳的,我们省有没有将缴纳的两份(或多份)养老保险如何合并为个人总的养老保险的规定?两份保险是不是都有效?谢谢!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看到您2013年4月16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厅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主要是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人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对此有明确规定: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据此规定,参保人员只能有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休时也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金。如同期存在两个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可保留其中一个待遇较高的,以确保参保人员的最大利益。
我省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工作,我们也非常理解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鉴于国家有关部门对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意见非常明确,建议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参加或保留一份合适的养老保险关系。
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我厅养老保险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7722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职工咨询两份养老保险能否合一 官方:只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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