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于2010年11月份签了就业协议,但是只是盖章,并没有去单位上班,并且属于给就业单位的那个协议也在本人手中。(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说随便签一个单位就行)。现在我已经毕业,毕业前学校发给我们报到证,上面写的报道期限是2011年8月1日,可是我即将去大连找工作,就要面对派遣证改签的问题。
1,我的档案现在是在自己手上,我是不是要将档案落到我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2,若是在大连找好工作以后,档案是不是要从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转到我工作的所在地?
3,如果我在大连就业,因为时间不够,另外路途并比较遥远,不想回学校改签,会有什么影响?
4,我的就业协议是随便弄的,所以也就不可能搞到那个单位的解聘函,这样我该怎么办?
以上几个问题比较困扰我,还望高人们解答!不胜感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