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属于公司A,但是与公司A签订委托协议,委托我负责该公司产品在某一区域内的推广和销售。这在法律上受保护吗?
主要想问的是,如果一旦出现纠纷,特别是对方违约,比如未按协议约定付给我应有的报酬。由于我是个人,对方是公司,在法律上是否给予我支持。
明白了。顺便问一下,这种情况是签委托协议好还是居间协议好?
追答各有所长,自己根据利益的需要
协议的内容主要有几个部分:
1、甲方为公司A,乙方为我本人;
2、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明确甲乙方的利润分配;
4、明确甲乙方的违约。
妥否?是否还需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