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公务员考试招考政策为: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查看历年安徽公务员考试招考政策,均要求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要在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如果2018年招考政策不变,则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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