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税基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可以在做习题在有一些疑问.
例:以原材料20000元委托加工,加工费7000元.消费税税率10%,增值税率17%应交的消费税=(20000+7000)/(1-10%)*10%=30000*10%=3000.那加工费应交的增值税是如何计算呢,书中都是7000*17%=1190.可是计算消费税的加工费7000,是7000/(1-10%)*10%.二者的税基不是不一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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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老师的指导
我的问题应该是计算受托加工方就其收取的加工费应交纳的增值税和受托方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原材料2万不含增值税,加工费0.7万也不含税,组成计税价格(20000+7000),那么就交的增值税是多少?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计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