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是随着营销组合理论的提出而出现的。1953年,尼尔·鲍登在美国市场营销学会就职演说中创造了“市场营销组合”(MarketingMix)这一术语,其意是指市场需求或多或少地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所谓“营销变量”或“营销要素”的影响,为了寻求一定的市场反应,企业要对这些要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满足市场需求,获得最大利润。
麦卡锡于1960年在其《基础市场营销》(BasicMarketing)一书中将这些要素一般地概括为四类: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即著名的4P。
1967年,菲利普·科特勒在其畅销书《营销管理——分析、规划与控制》第一版中进一步确认了以4P为核心的营销组合方法4P的提出奠定了营销管理的基础理论框架,该理论以单个企业作为分析单位,认为影响企业营销活动效果的因素有两种:
一种是企业不能够控制的,如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等环境因素,称为不可控因素,这也是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
一种是企业可以控制的,如生产、定价、分销、促销等营销因素,称为企业可控因素。
企业营销活动的实质是一个利用内部可控因素适应外部环境的过程,即通过对产品、价格、分销、促销的计划和实施,对外部不可控因素做出积极动态的反应,从而促成交易的实现和满足个人与组织的目标,用科特勒的话说就是“如果公司生产出适当的产品,定出适当的价格,利用适当的分销渠道,并辅之以适当的促销活动,那么该公司就会获得成功”(科特勒,2001)。所以市场营销活动的核心就在于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市场营销组合。
4P为营销提供了一个简明和易于操作的框架,因此,这一理论提出以后便为人们广泛接受,成为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不可置疑的市场营销学基本理论。美国市场营销学会甚至认为市场营销乃是“通过对观念、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定价、促销和分销进行计划和实施,以促成交易和满足个人与组织目标的过程”(格隆罗斯,1994)。
而且,如何在4P理论指导下实现营销组合,实际上也是公司市场营销的基本运营方法。即使在今天,几乎每份营销计划书都是以4P的理论框架为基础拟订的,几乎每本营销教科书和每个营销课程都把4P作为教学的基本内容,而且几乎每位营销经理在策划营销活动时,都自觉不自觉地从4P理论出发考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