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什么是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有劳动能力就是有独立生活能力吗?

如题所述

1,子女已经成年,且具有独立生活的,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义务,赶出家门不犯法
2,对于成年但不具有行为能力的子女,父母做为法定监护人的,应当保障其生活
3,可以参考相关规定
(1)《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追问

有劳动能力的肯定是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02
1、未成年人属于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人群,重度残疾人和有精神疾病无生活能力的人群,也都属于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人群。2、有劳动能力的人不一定是属于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例如:未成年人也有劳动能力、轻度有残疾和精神疾病的人群也是有劳动能力的人群、但是他们不属于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群。追问

有劳动能力的不一定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黑户有独立生活条件吗?

追答

对、黑户有劳动能力、但是没有条件

你补充的对、我没有考虑到

追问

谢谢你,但是,承办法官到思路是有劳动能力就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了,这个判的说不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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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30
有劳动能力当然就是有独立生活能力了,这个有疑问吗?那种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是指本身残疾或是患病,丧失了劳动能为的人!追问

劳动能力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是综合性的,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这句话不等于劳动能力吧?

难道有劳动能力必定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了吗?

第3个回答  2019-12-02
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是指本身残疾或是患病,丧失了劳动能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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