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2月来到现在的公司,上周四部门领导找我谈话说要辞退我,但是到今天公司的人力资源也没有人找我谈话,也没有书面通知。今天,领导就要安排人和我交接工作。请问公司这么操作是不是违法呢,我是否可以要求2n补偿?下一步我应该如果做才能争取到最大利益呢?另外我已经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了,我能要求到多少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