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12-15
以前的交通法是根据主次道及撞击的位置确定事故责任。现行的交通法是行车时以车身的A柱是否有遮挡的因素为依据。例如我曾经在十字路口直行时和左方向的直行车辆发生碰撞,我撞击他的腰部,该路口没有交通灯。最后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原因就是我行车时A柱遮挡了左侧来车的视线,而对方则可以清楚看见我的行车轨迹,所以判对方负全责。现在你们的情况是对方应该能看到你的轨迹,但你却不能确切看到对方,因此应该是对方主责。可是根据你的表述,对方没买第三者,建议你争取负全责,并让对方赔偿一定的费用,如1-2千元。我估计交警也是出于对方没买保险的原因,所以定你负主责。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