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四种情况,麻烦分别解决一下呢,谢谢1.别人纠集一伙人来打我,但我见机跑得快。报警的话警察是不是不会管,必须 我被他们打伤或者打死后警察才会管吗,也就是说必须造成这种受伤害的既定事 警察才会管吗。或者说威胁别人而又没有造成别人受到身体伤害,但是你又不确 定他会不会正的对你产生威胁。
2.如果一群人来打我害我,我为了保护自己不小心把他们搞死了几个。这种属于 正当防卫吗?
3.如果我受了别人的生命威胁,报警警察也说知道了,然后也不采取什么措施。 而担心生命受到伤害,我先下手为强,把他给干了。这种是什么性质。
4.还有一个问题是现在警察为什么一定要造成某种不好的结果后再来管了。不可 以先预防吗?很多事情很无奈明知道一件事情不会有好结果,给他们打电话,他 们说要被打了才来。那只有双方私下解决。
这社会怎么这样子的呢,什么狗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