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七中学生管理条例
(1999年2月3日第六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8年12月31日第九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沙市第七中学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应服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对优秀学生要予以表彰,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三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条 学生应积极参加升国旗仪式,要尊重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标志。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
第五条 学生应孝敬父母、尊敬老师、恭敬长辈、崇敬英雄,做到在家是个好孩子,在校是个好学生,在社会是个好公民。
第六条 学生要热爱集体、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作自我批评。
第七条 学生应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第八条 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条 学生应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
第十条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 学生应培养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适应学校的封闭管理,认真按《沙市七中封闭管理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三章 一日常规
第十二条 起床
按时起床,穿好衣服,迅速洗漱,摆放整齐用具,迅速离开宿舍。
第十三条 出操
出操铃响,学生应跑步到操场指定位置集中。做操时,每个动作必须规范整齐。
第十四条 早读
早读期间做到“四不”:不在宿舍逗留,不擅自远离教室,不提前进餐,不看课外书籍。
第十五条 就餐
按时进入餐厅用餐,不得提前,也不得拖延太晚。买饭时懂得礼让,按规定窗口自觉排队,尊重值日教师、值日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
第十六条 上课
预备铃响,学生应立即进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老师进教室时起立。上课要注意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不准做与本课堂无关的事。迟到学生进教室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班,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教室。下课时起立与老师互礼。
凡课表安排的自习,全班学生必须在教室看书或独立作业,不得高声喧哗,不得离开教室,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第十七条 课间休息
出教室到走廊休息,用眼远眺,调节疲劳。不疯打吵闹,不开无意义玩笑。
第十八条 午休
学生可在寝室内休息也可在教室内休息。任何人不准在校园内从事球类活动或做其它干扰他人休息的事。
第十九条 课外活动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课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增强身体素质,陶冶情操,挖掘自身潜能。
第二十条 晚休
学生必须在上晚自习前的晚休时间完成洗衣、洗澡等事务。
第二十一条 就寝
学生下晚自习后必须马上进宿舍,按规定时间熄灯就寝。
第四章 其它规定
第二十二条 集会
集会时应做到快、静、齐。应按指定地点快速站立或就座。认真听记会议内容或观看文艺节目。不做与集会无关的事如起哄、高声喧哗、乱抛纸屑等。
第二十三条 劳动卫生
学生应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劳动或清洁大扫除,认真完成劳动任务,确保本班教室、寝室整洁干净,清洁区内无纸屑、杂物。
第二十四条 班级活动
班级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开展班级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晚会或开展其它群体活动。
学生集体外出郊游、游览、参观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事先向学校主管校长请示,经允许后方可行动。学校强调活动的绝对安全。
第二十五条 考试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
考试预备铃响,考生必须准时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发现试卷错误应举手报告;不能交头接耳,不得离座,不得舞弊;考试未结束不能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老师要求放置好试卷并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第二十六条 学生请假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应由家长亲自请假;学生因病请假必须由学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后批假。
学生请假程序为:学生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同意,部主任批准。
规定:任何非本班班主任教师无权代替班主任签意见,任何非本部部主任无权代替部主任审批。
第二十七条 走读生确定
学校原则上实行高中阶段学生封闭管理,但家住学校一公里以内的学生可进行走读。走读生批准的程序为:学生申请,班主任预审,家长当面签字同意,部主任复审,主管校长批准。学校不允许学生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第二十八条 留级
学生由于学业成绩跟不上或其它原因申请留级,需本部部主任和下一届部主任同时同意,方能留级,进入同等层次班级。若进入上层次班级,必须主管校长或校长审批。
休学学生参照留级学生处理。
第二十九条 退学
学生申请病退或转学,需本部部主任同意,并交清或补齐(享受了学校优惠政策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费用,才能办理正式病退或转学手续。
第五章 表扬与奖励
第三十条 对学生的表扬和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潜能之星”等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表扬和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2、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者。
3、维护学校荣誉,受到社会和相关单位称赞者。
4、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三十二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可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给予相应的奖励。
1、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2、在区级及以上文艺、体育、科技、书画、征文等各种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3、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报刊、电台、杂志发表作品的(如文学作品、优秀习作、影视评论等)。
第三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习上吃苦耐劳、精益求精 ,各科学习成绩位居同类同学前矛。
4、体育锻炼开展得好、积极参加课内外群体活动,健康体质测试成绩优异。
5、有一定自治自理的能力,个性特长得到较好的发挥。
第三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1、坚持原则,积极争取进步,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能热心为师生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
3、刻苦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坚持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朝气蓬勃,谦虚谨慎,尊敬师长,作风正派。
第三十五条 学校每学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400元。
第三十六条 学生考取下列大学,按下列标准发放高考奖金:
1、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给予40000元奖金
2、中国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文科)、武汉大学
学校按当年高考划线情况给予5000—1000元奖金。
第六章 对违纪学生的处分
第三十七条 对学生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警告以上的处分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扰乱公共秩序、恶作剧,屡禁不止、屡教不改者;
2、迟到、早退、旷课、拖欠作业等行为屡教不改者;
3、乱停乱放自行车,不服从管理者;
4、在校园乱写乱画、乱刻乱涂、乱到垃圾,损坏学校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者;
5、冲岗、插队,不服从门卫、寝室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者;
6、其它方面表现欠佳,在同学中需要引以为戒者。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连续迟到、早退五次或累计十五次或旷课两天及以上者;
2、连续缺交作业三次或累计十次者;
3、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教师上课不听指挥者;
4、故意撕毁、涂改各级政府和学校的布告、通知等公文者;
5、穿拖鞋、背心、佩戴首饰出入教学区,经劝阻而不改者;
6、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7、辱骂教师和同学,或男女生之间有不良言行者;
8、被学校或班级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9、其它方面需要给予警告处分者。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1、抽烟、酗酒、赌博、传看黄色书刊影视者;
2、长期沉湎于电子游戏机室、台球室、录像室和歌舞厅且屡教不改者;
3、拉帮结派、称兄道弟或与社会上不法之徒勾结,到校寻衅滋事者;
4、打架骂人,造成不良影响者;
5、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品进校者;
6、被学校警告处分达三次者;
7、其它方面需要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亵渎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标志者;
2、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性质恶劣者;
3、打架斗殴、致人伤;或无故寻衅殴打他人;或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斗殴者;
4、一贯有小偷小摸行为或盗窃数额较大;或在校外盗窃,受到指控,使学校声誉受损者;
5、勒索他人钱物者;
6、私自离校,经教育仍不改者;
7、被学校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达三次者;
8、其它方面需要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者。
第四十二条 受处分的学生能知错就改,并有明显的良好表现,可在受处分三个月之后,申请撤消处分。其程序是:本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并写出鉴定,班主任和部主任签署意见,德育处审查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矛盾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教代会修订通过后开始进行新一轮的试行,待学代会讨论通过后,正式执行。
沙市七中学校规则
沙市七中学生管理条例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学校章程,制定以下条例,适用于在校在籍学生。学生需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接受表彰与教育帮助,确保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学生需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重国旗、国徽和国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孝敬父母...
沙市七中的学校规则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2、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者。3、维护学校荣誉,受到社会和相关单位称赞者。4、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第三十二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可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给予相应的奖励。1、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2、...
沙市七中学校简介
在办学特色方面,沙市七中强调个性化教育,坚信每个学生都有独特的资质,目标是帮助他们充分发挥潜力。学校通过封闭寄宿制管理,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同时鼓励学生发展多元才能,实现自我价值。[4]
你们知道沙市七中 麻烦你们介绍一下
学校党总支辖五个支部:行管支部、高一支部、高二支部、高三支部、离退休支部。学校行政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专项补缺:条——校办、教学科研处、德育处、总务处、保卫科;块——高一部、高二部、高三部;专项——安全、综合治理、封闭管理、勤工俭学、毕业生、宣传、教育信息技术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
沙市七中宿舍多少人一间
6。根据查询沙市七中官网显示,学生生活区由三栋学生公寓(一栋为六人一间,可容纳1700人住宿)。
沙市七中晚上放学有家庭作业吗
沙市七中晚上放学有家庭作业。根据沙市七中的教育教学安排,学生在放学后可能会有家庭作业。家庭作业是学校教师为了巩固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知识而布置的任务,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家庭作业的内容和数量会根据不同的学科和年级而有所不同。家庭作业的目的是让学生在课后继续学习和思考,培养他们的...
沙市七中的介绍
沙市七中地处湖北省荆州市月堤路中段,创建于1959年,占地133亩,绿化面积达70%。学校地处荆州开发区,行政管理上属沙市区,性质上属全民所有制高级中学,学校实行寄宿制封闭管理。
沙市哪个初中升学率最高
沙市七中。沙市七中每年的升学率保持在65%,沙市七中地处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上属沙市区,性质上属全民所有制高级中学,学校实行寄宿制封闭管理。
沙市七中怎么样
沙市七中位于荆州市沙市区月堤路,是一所知名的高中。学校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注重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学生的学术成绩,还鼓励学生参与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荆州市沙市区每年约有四五千名毕业生。在激烈的竞争中,优秀的学生成绩优异,被...
沙市七中的办学特色
沙市第七中学着眼于学校的办学实际,调整办学的思路,相信学生“人人有其资质”,把“尽其资质”作为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并以此形成了“以封闭寄宿制管理培养学生健康人格,以释放学生优势潜能实现学生多元发展”的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