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婚后共同财产男女不是平分吗???

如题所述

  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但在实际判例中,法庭会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有无过错,并依据上述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处理的一般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一方有隐匿、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的,对有过错方,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而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规则则依《婚姻法解释(二)》第14~18条,第20~21条,作特殊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