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我父亲骑电动车(无牌)上班,从公司斜对面的一个路口出来,已驶过马路中线,到公司路口前位置被靠右侧直行行驶的摩托车(无牌)撞倒在地,导致左侧胯骨关节骨折,公司以横穿马路为由,说交警认为是我父亲主要责任,拒绝进行任何赔偿,工伤也无法申报,请问是我父亲的主要责任吗?公司无任何责任吗?

责任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该当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所以你的责任较大一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遇情况判断操作失误也可以上升责任,这一条款一般都是照顾另一方而用的,所以这个事故如果划分同等责任,是比较客观的,否则,电动车一方的责任较大。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只要车辆外型、尺寸、最大设计时速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应按机动车分类。现在市面的上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全部是机动车,电动三轮车更不用说了。但由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没完善,对于电动自行车一般还是按非机动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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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3
报交警处理 ,交警负责划分事故责任比例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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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12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无法认定责任,按交警定性办;

    父亲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你父亲是这次事故的主要违法肇事人;

    公司没有责任为职工违法行为承担赔偿。

    由于职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申报条件,不能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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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12
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责任的划分是有交警事故科人员现场测量后跟据测量结果有交警事故科人员划分
第4个回答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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