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出交通事故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黄灯目前定义为需要停车等候的控制信号,只要事故对方没有违反交通灯号控制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此类案例应该认定闯黄灯一方的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般司机都买的有第三责任事故险,虽不能完全承担,但也能减轻一部分,剩下的就只能由司机承担了,谁让是机动车呢,机动车有谨慎驾驶的义务啊。

虽然看起来对司机不合理,但是生命无价啊,当时的立法原意也是提醒机动车驾驶者要谨慎驾驶,出事后不管你是否有责任都要承担一部分的。

扩展资料: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22
黄灯目前定义为需要停车等候的控制信号,只要事故对方没有违反交通灯号控制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此类案例应该认定闯黄灯一方的全责。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22
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行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就不能继续向前了。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对方的责任大,如果没有越过停止线冲过去的,责任大。当然还要看对方是否闯红灯等情况,综合判断。
第3个回答  2020-07-28

第4个回答  2014-01-22
谁违规,谁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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