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的拟制交付形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动产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  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其标的物的事实管领权转移给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现实交付一般是指具体的、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物品的交付。  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拟制交付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三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此为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所有权,合同成立时转移的只是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为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要求第三人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此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这种返还请求权正是标的物所有权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此外占用改定,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标的物在约定的期间仍由出卖人占有,此种交付中虽不转移占有,仅转移所有权,但仍能完成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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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1
交付三种:现实、观念、拟制。观念分三种:简易、指示、占有改定。拟制例子:运单代替货。

物权法规定的拟制交付形式有哪些
拟制交付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此为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

拟制交付的三种情况
法律主观:拟制交付并不是指示支付,拟制交付与指示交付的区别主要是交付的方式不同,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留会发生指示交付。 《 物权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什么是拟制交付
拟制交付的特征第一,拟制交付对象为物权证券。证券为物权的表彰形式.物权则为证券的实质内容,二者表里如一。无论从法律规定上还是从交易习惯上,交付仓单等证券即为交付物权本身。“这些单证的交付和商品的交付具有相同的效力。需要强调的是,广义上,物权证券仍是动产,但构成物权证券的物权则既可以是动...

简易交付其他近似的交付方式
首先,现实交付是最直接的方式,即出让人将实际的标的物占有直接移交给对方,标志着所有权的转移。其次,简易交付适用于受让人已经实际占有动产的情况,如通过寄托、租赁或借用等方式。当双方达成物权让与的合意,即使没有实际转移占有,也视为交付,受让人在此时取得了间接占有。占有改定则是一种特殊的交...

拟制交付是什么意思
拟制交付是货物交付的一种方式。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将物现实交付的一种特殊交付方式。在现实生活中,交付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却我国《物权法》明文规定的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四种交付方式外,拟制交付是一类学理和实践上都常见...

简易交付的其他近似的交付方式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3...

动产交付有哪些方式?
(一)动产交付有哪些方式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 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 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

简易交付和拟制交付区别是什么?
物权法中规定的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直接占有移转)、简易交付(合同生效时的占有)、占有改定(出让人继续占有,但视为交付)、指示交付(通过返还请求权让与)以及拟制交付。除了这几种,实践中还可能存在混合交付,即结合多种交付方式的特点,买方通常在付款后通过提单等凭证获得标的物所有权。在买卖...

拟制交付和指示交付的区别
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3、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将物现实交付的一种特殊交付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

交付的情况有哪些?
第一,现实交付,指的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直接控制之下,实现标的物的直接占有转移(《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这是交付的主要形式。第二,简易交付,是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合同生效后即视为交付(《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物权法》第二十五条)。简易交付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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