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10级以后辞职怎样才能获得相应赔偿

如题所述


1、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按10级伤残标准,支付工伤伤残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6)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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