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金额:(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购买一手房的,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不超过15年,同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5年。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提交:(均需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
(3)婚姻证明;
(4)房产出售合同原件;
(5)预付首期房款凭证;
(6)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血亲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
如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楼盘不是银行指定的按揭楼盘(指零售业务)还需提供发展商资料:
(7)发展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现房);
(8)发展商《营业执照》;
(9)房地产开放企业资质证书。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除了以上资料还应提供:
(10)借款人及房产共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追问我是武汉的
追答您好,若是招商银行武汉纯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包括蓝印户口或暂居证),且申贷前一年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职职工;
3.借款申请人家庭具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住房为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式住宅;
5.能够提供我行和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物;
6.借款申请人已付给卖方不低于20%的首付款;
7.同意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
8.由中介公司代办的,由中介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9.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以下贷款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应附上该房屋的照片);
(4)《存量房买卖合同》(经办行直接受理客户申请的,买卖双方须在我行面签);
(5)售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交易过户前的“房屋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7)二手房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8)市资金中心和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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