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老员工挖墙脚,拉走老顾客,被判赔6.9万元

如题所述

近日,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盗窃客户信息案。

员工在职期间,利用公司资源,牟取私利;离职后,挖走客户,另立山头,与公司分庭抗礼。此类案例,经常发生,在外贸和跨境电商行业,也不例外。

洪某2012年入职威圣公司,担任石材外贸员。2017年,仍在职的洪某以自然人身份成立了帆拓公司。

2017年12月,洪某私下记录并联系了威圣公司7家客户,并给顾客发邮件,承诺自己的新公司将以更低的价格,供应更好的石材。

2018年1月,洪某从威圣公司离职,并于1月到4月,以帆拓公司名义与洪某记录下的7家客户中的4家进行了石材交易,经营额46.96万元。

威圣公司察觉到帆拓公司的异常举动,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了该情况。

办案人员通过对威圣公司电脑进行排查,找到洪某给这7家海外客户写的电子邮件,内容详细记录了洪某对这些客户的承诺,提及将以帆拓公司名义跟客户交易。以此确认了洪某的主观动机。

事实上,帆拓公司确实也与邮件中涉及到的四家海外公司有交易行为。以此确认了帆拓公司的行为事实。洪某及其公司帆拓公司确定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其行为侵犯了商业秘密拥有者威圣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经过办案人员的劝解,帆拓公司主动为权利人威圣公司挽回客户,登报道歉,并协议赔偿损失。

鉴于帆拓公司事后具有诸多从轻处罚情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决定从轻处罚,判处罚款6.9万元。

近两年的搜证、裁决,这起源于2018年的商业机密侵权案件,终于在2020年3月下旬结案。

跨境电商行业,屡现类似现象。

2019年9月,某跨境电商初创公司老板反馈,发现员工利用公司测评资源赚外快,对此该老板十分苦恼,不知道该如何把控好一直以来积累的测评资源。既担心员工忙着赚外快对公司店铺不上心,又担心员工离职会带走好不容易积累的测评资源。

无独有偶,另有亚马逊公司发现在职员工自己在外面开店,边领工资边跟公司竞争。更令人恼火的是,有部分离职员工成为竞争对手之后,整个店铺产品直接copy原公司的,一件新品都不开发。

对于上述两位老板的情况,蓝海亿观网采访了跨境电商从业者H龟,H龟表示,这种情况这几年在跨境电商行业屡见不鲜,跨境电商老板极力剥削员工劳动成果,员工一门心思想着自己创业。许多公司都存在老板与员工貌合神离的现象。

大多数跨境电商从业者对这样的现象习以为常,但上述帆拓公司与威圣公司的案例,却是实实在在地给从业者们提了个醒:部分员工的行为,很可能是在玩火,一不小心就会陷入法律纠纷中。

针对跨境电商员工离职,哪些资源能带走,哪些资源不能带走,蓝海亿观网咨询了前厦门市特房集团法务人员廖先生,廖先生认为,跨境电商员工离职带走原公司资源,如果涉嫌违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涉及到员工带走公司资源的规定,主要又集中在涉嫌侵犯他人商业机密上。其中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窃取、泄露权利人的商业机密;违反保密协议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机密。

对于商业机密的范围,该条款规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廖先生表示,正常情况下像专利技术、商标等,即便没有签署保密协议也在法条保护范围内,只要明确员工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这些资源,公司就能够起诉。

客户信息在本法条保护中,但需要“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需要签署保密协议的。另外,针对像刷单资源这种情况,廖先生认为,只要公司觉得其具有商业价值,并且不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违背,公司就可以纳入保密协议中加以保护。

对于一种情况,廖先生认为是例外,暨部分员工在入职的时候是“带资源入职”,离职的时候,员工入职前自带的资源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带走的,公司无权要求员工留下这部分资源。但考虑到实际取证难度和操作难度,廖先生建议这样的员工在跟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可以将该情况作为补充条款。

这么一计算,其实许多跨境电商公司员工离职的时候带走资源的行为,都有违法风险。公司专利技术(包括外观专利)、刷单资源、店铺信息,如果有签订保密协议,这些都可能被纳入其中。

上文提到的员工利用公司刷单资源赚外快的事情,如果双方劳动合同中有相关保密协议,那么该员工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更遑论带走资源,给公司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一旦确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赔偿金额按照权利人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确定;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比如客户被带走),则以侵权人在侵权过程中所获得的的利益确定。如本文中的帆拓公司,按照规定应该至少赔偿威圣公司46.96万元。

恶意侵权情节严重者,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方法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数额确定。同时,赔偿数额还应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侵犯他人商业机密的,除如上述赔偿相应损失之外,还会被处以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十万以上,三百万以下罚款。

更致命的是,如果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员工来说,且不论是否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就算是上述的赔偿数额和罚款金额,或许就是一个员工几年积蓄。这个代价,就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

其实对于员工来说,在某个跨境电商公司做久了,最大的收获应该是一身的本事。练好所需技能,这是你可以带走的最有价值的东西。不懂积累测评资源就去磨炼,不懂推广就去学习等等。除非公司与你签订了竞业协议,否则技术这东西谁都无法阻止你使用。

但涉及到公司的资源,最好还是别去碰,一碰,难免出问题。

而对于企业来说,帆拓公司与威圣公司的案件一拖快两年,其实也存在取证难、诉讼操作难度大等问题。如果没有事先签订协议,许多侵权行为是无法定性的,比如客户信息、联系方式等是否属于商业机密,很难界定,要界定其商业价值,界定因该客户流失造成的损失等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侵权。

所以,蓝海亿观网建议,如果是公司原有的,具备商业价值,或者公司认为具备商业价值,并与法律法规不违背的资源,还请添加到保密协议中。如,客户信息。

很大一部分跨境电商公司与员工的关系非常紧张,甚至处在对立面上。究其根本,除了双方的利益问题外,更多的是公司或多或少在剥削和压迫员工。想要缓解和员工的关系,需要企业领导者有较为系统的管理思维。

不少公司都向往华为的“狼性文化”,认为要培养员工的“狼性”,就要加班加点。

稍微有点觉悟的企业,则认为只要钱给够了,加班加点不是问题。

但据某华为离职员工透露,其实华为的“狼性文化”讲究的不是简单的“狠”,也不是给肉吃又给鞭子就行的。而是“服从与协作”的精神。

该员工举了个例子,新入职不久,就遇到了要通宵赶出方案的事件。部门领导一个电话,将还在睡梦中的他叫醒,第一句话就是我在办公室等你们。

该员工觉得,既然领导都带头到办公室了,他也不好不去。

人到齐,领导开会宣布任务,有人认为工作量太大,需要协调的部门太多,根本无法完成。但领导直接说,必须完成。所有人做好本分的事情,遇到难题我来解决。

于是,整个部门的人都动了起来,领导负责跟其他部门协调,解决遇到的难题,部门员工则做好自己的工作。终于在第二天六点完成了方案。

这时,领导让大家回去休息,下午两点再上班。当然,加班是算加班费的。

而其他部门对于领导的“深夜打扰”也没有怨言,因为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需要他们部门深夜配合工作。

头狼带领,群狼协作,狼群之间又互相帮忙。该华为员工认为,这才是华为“狼性文化”的核心。因此,即便员工离职之后,对于华为的“狼性文化”也是多有赞赏。

“狼性”的背后,其实是对人性的深刻认知和管理。类似的故事和理论还有很多,希望企业在理解“狼性文化”的时候,不要仅仅停留在表面。否则,只能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公司与员工其实互为明镜,员工的声音很大程度上反映着公司的管理水平,而公司的待遇也间接体现着员工的能力。

希望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都能给自己找准定位,即便哪天不得不离开,也请好聚好散。要知道,你否定的不仅仅只是对方,也是你自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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