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我98年被雇用于本地的一国有银行工作,至今有工龄10年了,编制一直也是临时工,每月工资几百元。从工作到现在为止,单位从没给我们同样性质编制的这些人办理过什么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就在前几年,单位把我们这些临时工全部分割出去,分割给社会的保安公司。当时给予我们的补贴是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分割以后,全部人员继续在本单位工作,每月的工资就由保安公司发给我们,当然,社保和医疗保险也继续没给我们办理。。。至今!!单位这样会不会违法了吗?我们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应该是违反了劳动法。可以直接到所辖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投诉,只要有任何的能够证明你们在该企业工作的证明(比如工资单或者其他什么该企业为员工出据的单据等,年限越长越好),社保机关有专门的投诉部门。不过有一点,社保是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的,在企业给你们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的时候,你们也是要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应该缴纳部分金额,如果是十几年的话,可能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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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9
去投诉
第2个回答  2008-08-29
到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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