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物治疗。抗精神病药物,能有效地控制急性和慢性精神症状,提高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缓解率;缓解期内坚持维持治疗者多可避免复发;在防止精神衰退治疗中常发挥出积极作用,目前已有40余种抗精神病药物。 常用药物有氯丙嗪、氯氮平、舒必利、奋乃静、氟哌啶醇等,并发氯丙嗪为首选药物,氯丙嗪、氯氮平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氟哌啶醇具不明显的抗幻觉和妄想作用,并能减轻或消除孤独退缩症状,适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过去较常用的三氟拉嗪,氟奋乃静、利血平等,现已很少使用。 二、精神治疗。是指广义的精神治疗,那种纯精神分析治疗不适用于本症。作为一种辅助治疗,该法有利于提高和巩固疗效,适用于妄想型和精神因素明显的恢复期患者,行为治疗有利于慢性期患者的管理与康复。 三、电抽搐治疗。电抽搐治疗对紧张性兴奋和木僵、兴奋躁动、伤人、自伤和消极情绪严重者的疗效显着。症状控制后应配合精神药物治疗。 四、胰岛素昏迷治疗。对妄想型和青春型精神分裂症疗效较好。由于治疗方法复杂,需要专门设施和受过为训练的人员监护。由于疗期长等因素的限制,该治疗法现在几乎已被方便、更安全的抗精神病药物取代。 五、精神外科治疗。是一种破坏性治疗措施,适应症应从严掌握,仅作为应用其它方法久治无效,危及社会和周围人安全的慢性维治患者的最后的治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