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算工伤。
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认定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的第8条、第9条规定:“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造成的伤亡,应该认定为工伤。从此条款可知,符合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发生在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内;(2)发生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3)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4)本人无责任或无主要责任。
你摔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内和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却是因为自己摔倒而造成,不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未能满足此类工伤所需全部条件,因而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非因工伤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