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右脚第1趾粉碎性骨折,第2趾远节趾骨缺失,这样的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能评到10级伤残吗?不够等级是不是不赔偿啊,这里不懂,想请律师帮助和指点。
不够伤残等级是好事,证明自己伤残还没有到那种程度,不顾大拇指断裂,老2趾缺了1节,药费到不多,撞我的车修理就4万,我们同等责任还要帮对方修车呢。其实责任书我就不解,我左转过绿化带,未见车道有车时过去的,转好后就发生相撞,而且路口有右下箭头警示牌,左转让直行,对方超速。主要是对方车辆路口要靠右车道行驶才对啊(警察就是不提)。拜托,请律师告诉我调解的方法。谢谢
追答那倒是。你左转让直行同责没有很多话说。
对方修理费4万元要看是否合理,可以修的是否换掉,还有是否有非本次事故维修支出,让对方打维修清单。
双方是应当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比例分担。交强险额度是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
10级伤残标准,你可对比一下。肢体损伤致: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100px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50px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