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7-05
首先你要知道你父母共有的回迁房,是你父母共有的,你父亲去世了,你父亲的那一份他没立遣嘱的话,你父亲的父母还在世的话,也就是你爷爷奶奶也有继承的份额的,如果你爷爷奶奶已过世了,那么你可以去公证处公证,这房子你不要,全给你妈妈,这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20-07-05
你所说的“回迁房”含义不明。现在只有产权房、非产权房(也就是工房、公共租赁房),以及在尚在流通中的商品房。是原居住地被开发成商品房,原住户回迁入新房的情况?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也属于产权房。
产权房进行户籍登记时,由产权人为自然户主。如果要另立户主的,必须由产权人同意并为同居人。当产权人死亡,该户主可以空缺。同居人要更改登记信息为新户主的,必须先转移产权,因为除了产权人同意外,没有人能够另立非产权人户主。
所以,你正确的操作程序是先把房屋确权到你母亲名下,然后再去派出所更改户主信息。
不过是否会存在各地不一致的情况?不得而知。你去派出所咨询一下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7-05
你父亲去世名下的房产公证到你母亲名下,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到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才能公证到你母亲的名下。
第4个回答 2020-07-05
你只需要公证放弃房产的继承权就可以,公证处会完成公证书一切事情,完成放弃房产的继承权,房产回迁房的1/2的1/2部分。房产公证需要到回迁房所属辖区的公证处公正。然后凭公证书和其它相关资料把房产证过户到母亲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