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原单位以投资合伙人的身份入股,现在离职了,希望拿回原有入股资金,但公司不予退还,公司章程里明确说明入股员工在离职时公司法人按原有入股资金回购。但现在却不予退还。另公司章程中写的我们入股资金40多万,我们实际入股资金4万元,我们只想拿回自己原来入股的4万元。证据补充:有股权证明,入股资金收据,公司章程。
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咨询过很多律师事务所,但基本上都嫌案子小,不愿意接
追答你们现有的证据就够起诉用的了。
追问你们事务所接这案子吗?留个联系方式,谢谢!
追答我的电话:1331138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