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我公司拖欠他工资,可是实际情况是他自己不来领取,现在还说我们不和他签合同不交保险,当时只有口有约定试用期5个月后交保险签合同,我知道法律是试用期一个月必须签合同不然支付双倍工资,我们现在不打算接受调解,已经报案,他偷盗公司物品,以及损坏公务,还到处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谣言,派出所的情况说明已经给了仲裁局,他们现在已经停止办案了,停止办案后,一段时间仲裁局是不是就不会再管了,有哪位有更好的办法给支个招,我会追加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