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期间怀了别人的孩子怎么办

和老公长期分居,感情不和,11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是要到过完年才开庭,现在我却怀了别人的孩子,这样算犯法吗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说,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按照以上的《婚姻法》规定,你的行为最起码属于婚姻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精神赔偿费。同时依照《刑法》,你因为婚外情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怀上别人的小孩,如果有你们以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就构成重婚罪。那个男的如果明知你有配偶而与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
  根据现在你说的情况,为了保大人和小孩,尽量同你的配偶进行协商,了结这段无感情的婚姻。避免不必要的民事、刑事责任麻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15
最好不在张扬,因为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如果对方知道会以存在重大过错为由主张精神赔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如果对方知道这个情况,会说你对婚姻不忠诚,造成离婚,也就是离婚是因为你的过错,可以要求你支付损害赔偿。
至于合不合法,如果是因为你和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严重的可以构成重婚罪。当然这个要看对方是否知道和是否对此提起控告了。当然了如果是和别 人偶尔的一次中了,并没有同居,这个也是没有啥大的问题的,不会构成重婚。
总而言之,这个情况是对你不利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1-15
这对你不利呀,这可以作为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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